在选
购房产时,若首付款数额不足,往往会被视为买方构成了
违约行为。因此,一般而言,在这种情况下,
定金是不会予以退回的。但值得注意的是,若能够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那么仍有可能使定金得以收回:
首先,因遭受极端或特殊事件而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
购房合同;
其次,关于协议及附件条款的协商问题上,买卖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性意见,导致最终无法签署完整的购房合同。需要强调的是,此类情形并非由其中任一方负有
主要责任,此时,所支付的定金则存在返还的可能性;
最后,当卖方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单方面违约,致使后续交易无法顺利进行时,定金亦有可能获得双倍的
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