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购房合同中的
定金事宜时,其具体
处理方式如下所述:若在支
付定金后,履约方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并切实履行自身应尽义务,那么,支付的定金便可得以退还或直接抵扣价款;反之,若收款方未按期履行其
合同义务,导致
违约行为发生,则支付方有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