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期房出现
逾期交付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
购房者发送催告通知后,若开发商在连续三个月内未能完成房屋交付,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或理由,此时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该
房地产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