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二手房纠纷专题 > 交房时间到了延期去拿钥匙可以吗

交房时间到了延期去拿钥匙可以吗

在购买房屋后,若要延迟领取钥匙,可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然而,一旦接到出卖方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收的话,那么从书面交房通知中确认的交付使用日期开始,房屋毁坏及丧失的风险将由买方自行承担,除非经过法律另外的特殊规定或双方的特殊约定决定的情况例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7-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