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房屋
逾期交付违约金的主张权,乃源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明确约定而派生出的
合同债务关系。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到期之后,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产,便构成了违反合约规定的行为。同时,作为
买房者而言,也理应明晰自身权益已遭到
卖房方,开发商的侵害。因此,依照相关
法规,
诉讼时效自合同约定交付之日的翌日开始计时。若开发商拖延至第三个年度仍未履行交房义务,并且在此期间内
购房者并未提出逾期交付违约金的诉求,则诉讼时效将告失效。然而,倘若购房者在这三年间持续向开发商提出此类要求,则诉讼时效将会中止,购房者仍然有权提
起诉讼。此外,若开发商主动放弃诉讼时效利益,那么购房者便有望获得逾期交付违约金的
赔偿。因此,即便房屋延期交付长达数年之久,购房者仍可通过法律手段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