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购房者在支
付定金后未能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如在交易过程中决定放弃购
买房屋,则其所交付的
定金将无法进行全额
退款。反之,倘若购房者已支付定金,然而收款方未遵循双方约定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此时收款方有责任向购房者返还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