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产业主在收楼过程中遇到
逾期交房的问题时,其解决途径包括,业主有权督促出售方适当加快交楼步伐,若经过积极催办之后的合理期限,即长达三个月之后仍然无法如期取得房源,除非双方
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协议另行规定或有其他特殊原因,否则业主可依据法律程序向当地人
民法院申请解除
购房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
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