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二卖”现象是指卖方为满足自身利益需求,相继或同时以双重形式的买卖协议,向两位独立的买主出售同一房产的行为。此类情况往往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并可能严重威胁到买方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潜在风险,在签署
商品房买卖协议过程中,建议采取如下策略进行处理:
首先,尽量缩短交易周期。考虑到时间因素可能对交易过程中的各类变数造成影响,因此建议在签约至最终完成权证转移及交付环节之间,做好统筹规划,不宜拖延过久;
其次,趁早落实
产权变更流程,避免卖方未获买方授权而擅自将
房产过户予其他人士;再者,双方应设定合理数额的
定金,增加
卖家违约所需承担的代价,从而提升其
履行合同义务的诚意与积极性;
最后,如若
产生纠纷,必须及时启动救济程序加以妥善处理。关于如何预防"一房二卖"风险,可依据房地产登记薄为准则。该册乃
房屋所有权归属及其相关内容的重要凭证,由各地房管部门负责保管和管理。一旦发现
房产证、登记证明信息与登记薄记录存在出入时,除非有确凿
证据证实登记簿确实存在问题,否则均应依循
房屋登记薄的记载事项作为裁判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一房二卖怎样维权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
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的情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房二卖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
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