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因开发商责任导致无法准时取得
房屋产权证书以及延迟交房等相关问题时,
购房者可采取如下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是谈判协调解决方式;
其次是发出律师函以表达权益要求。若以上两种方法都未能妥善解决问题,可委托专业律师向相应开发商发送附有
法律效力的律师函。
最后是启动
法律诉讼程序。若是经过协商及发函验证后,开发商仍然漠视问题不予回应或解决,购房者有权向当地法院提交
民事诉讼状,请求法庭
强制执行合同义务或者
解除合同关系,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开发商所存在的
违约行为的
民事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2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
商品房购买人办理
土地使用权变更和
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