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到的
商住两用房如遭遇烂尾现象,
购房人员坚决不能擅自停止
偿还贷款。如果未经法律许可擅自停止贷款,将会构成
债务违约,并将为此负起相应的
违约责任。对于此类问题,购房人员应如何妥善处理呢?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1)主动与相关银行协商,寻求妥协。购房人士可以尝试和自己所贷款的银行进行沟通,尝试申请暂停还款计划。如若双方顺利达成共识,务必妥善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2)依法向各级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购房人士在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及贷款合约的前提下,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请求解除之前所签定的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一旦解约成功,购房人便有权要求终止与银行之间的房屋
抵押贷款合约。这样一来,贷款压力自然也就得以缓解,不再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困扰。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