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
买房产后要求
退房的截止日期并无明确的明文规定,但若开发商方面存在严重
违约行为,业主是完全享有解约权利,同时主张退房以及追究开发商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境:
首先,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期限已经超出规定的一定时间;
其次,当发现房屋结构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且无法进行修复或即便经过修复仍然未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时,业主也有足够的依据提出退房;
最后,如果由于开发商的过失导致业主无法合法获取
房屋所有权证书,同样具有提出退房请求的理由。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
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