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买房交易过程中出卖方在交付房屋后并未收到相应款项,那么该行为是否构成
刑事犯罪呢?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以下是可能的几种情形及其
处理方式:1)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争议,买方未能如期支付购买房款,此时卖方可依据买卖合约前往合约
约定管辖地的法庭向买方提
起诉讼;2)当买方声称已支付全额
购房款项时,应主动提出相关付款凭证予以证实,而并非寄希望于卖方出具势必失败的未付款项证明;3)
犯罪嫌疑人出于
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捏造
虚假事实或者隐瞒关键信息等手法实施
诈骗手段的,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