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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欺诈交房算不算违约

开发商出现欺骗性交房行为可被认定为违约行为。在商品房销售领域内,开发商有义务依据合同约定完全覆行其应尽职责,其中包括确保所提供房产的品质质量得以有效保证,并且要以诚相待,严格遵循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同时,还需履行相关交房手续资料的交付以及协助买方做好房屋登记等相关事务。若发生逾期交房逾期办证,以及涉及房产品质质量无法满足标准要求等情况下,开发商须担起违约责任或者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一十五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最新修订: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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