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地产开发商存在
欺诈行为时,房屋所有者有权诉求其承担
缔约过失之责。关于承担
违约责任的事宜,通常情况下是遵循合同所明确规定的条款进行相应履行。然而,若当出现
当事人未能如约履行的特殊情形时,则应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所确定的承担方式来妥善处置。当开发商未能依约交付
停车位时,业主可依法行使权利,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