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类问题,您有权寻求开发商的帮助并要求其负责解决。若房屋实际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情况的质量问题,您作为买受人,依法享有
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还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相应的补偿
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反之,如您购买的房产仅出现轻微影响日常居住使用功能的缺陷,开发商即需承担修复责任;若开发商拒不修复或在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迟滞修复工作,您作为
消费者,将被授权自行组织人员进行修缮工作,同时修复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由此导致的其他
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全面承当。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
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
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
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