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者在售楼处所缴纳的
定金是否能够退还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断。
首先,当支
付定金的一方出现
违约行为时,则可以被视为
无责解约,从而获得全额定金的返还;反之,当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正常履行其义务,导致交易无法达成预期目标的情况下,该接受定金的一方须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其次,若已支付定金的购房者并未出现任何违约行为,但由于市场或其他不可控因素所导致交易失败,那么其将无法有权索回其已经缴纳的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