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房产纠纷在发
起诉讼
立案之后,法院必须在至少30日内安排
开庭审理。若案件适用简便程序来审理,自受理之日起至开庭之时通常不得少于30日,也不能多于3个月;若案件适用一般程序来审理,则自受理之日起至开庭之时通常不得少于30日,更不能超过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必须经过我院院长亲笔核准并加盖公章方可延长6个月,但若是需要延长的审期过长,就必须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能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