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租赁协议的设立乃旨在避开税务负担,那么这项协议将被视为具有部分效力的合同,而其中关于租金金额的具体约定则被判定为无效。
不过,除了租金金额的相关条款之外,其余部分均保持原有的有效性。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通过制定所谓的“避税”租赁协议,确实存在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之嫌,并且这样的行为往往无法得到履行。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双方
当事人也无可能按照此类协议中的约定条款来进行具体执行和实施。《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