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发现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被他人用于申办信用卡且对方未如期偿还款项,无需多虑,只需立即选择向当地警方报案便可解决问题。
(1)请务必高度重视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目前全国各省市人民银行均已开通个人信用报告的在线查询服务,您只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办理即可。
部分地区如上海等地已开始提供更为便利的网络查询渠道供大众使用。
(2)若经过确认后您确信从未亲自填写过任何信用卡申请表,那么您应毫不犹豫地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银行恢复您的良好信用记录并消除相关债务。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对申请表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因为这是法院唯一且最为认可的证据。
(3)对于半年之内发生的信用卡刷卡消费行为,您有权要求银行提供相应的刷卡凭证以及签字样本,以便进行进一步的鉴定。
若银行故意拖延超过此期限(您需提供证据表明您曾在半年内就此事向银行提出过异议),则责任将由银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