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恋爱期间赠与的房子,是否应该返还

恋爱期间赠与的房子,是否应该返还

恋爱期间赠与的房子,是否应该返还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22 10:20:16 已帮助217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恋爱期间赠与的房子,是否应该返还
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所赠与的房产若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或经公证处公证,则该房产不再具有被求偿的可能。
然而请注意,赠与人在赠与行为产生法律效力之前拥有撤回其赠与之权;
但当赠与标的物已实际交付或进行了相应登记,以及涉及到道德和公益性质的赠与,或者赠与合同已经经过公证,此时赠与人便无法撤回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