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拆除时,相关部门会给予适当的补偿。
针对农村房屋的征收补偿费用,通常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并依据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款项计算;
同时,考虑到农民临时居住购买能力的不同,会对他们的临时居住条件进行评估,然后依照每个被拆迁房屋家庭成员的人数,每月发放相应的补贴资金;
至于农村房屋征收所产生的奖励性补偿费用部分,则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加以明确规定,任何变更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