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广告中,包含了具体且详尽明确条款的内容便是有效要约。
而缔造这一要约者,应当为具备签约法律资格与行为能力的具体个人或组织。
并且,此份要约的内容必须足够详尽明确,突出缔结合同的基本宗旨,而且必须明确表达出要约人将受到该要约条款的严格规制与约束。
此外,发出的要约必须被发送至希望与之缔结合同关系的受方接受,同时也需要通过明示的方式进行传递,并且必须确保所有要点准确无误地发送至受要约人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