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合同并非必须由签署才能生效。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选择了运用书面形式操作,那么自双方共同签署、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在签名处留下个人掌印之时起,这份合同即告正式生效。
也就是说,即便双方并未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只要他们都已在合同上留下了自己的签名或掌印,那么这份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双方在合同上既未签署姓名,又未加盖公章或留下掌印,那么这份合同通常被视为尚未生效。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对此表示认可和接受,那么这份合同将自动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