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未能及时交纳物业费用,那么这将构成一种违背合约的行为。
同时,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违约金。
如果经过我们物业公司的多次礼貌提醒之后,您仍然未对此有所行动的话,将会面临我们的法律追索。
当业主因某种原因而未能按时履行约定支付物业费时,我们物业服务人员会以友好和尊重的态度,向他们发出催款通知,并给予他们一定的时间来进行支付。
然而,如果在合理期限结束后,业主依然没有支付物业费,我们物业服务人员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在此,我们郑重声明,我们物业服务人员绝对不会采用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极端手段来催收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