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合同里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其实并非普遍认定的百分之三十这么简单,这一项金额应该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经过充分协商后共同确定的结果。
若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相关的违约罚款金额,则必须严格执行约定事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假如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整和增加;
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同样也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适当的削减。
若双方在合同中未曾对违约金作出具体规定,那么就需要按照实际产生的损失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