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房产可能无法成功办理
过户手续。
这些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房屋并未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获得必须的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证;
房屋的实际建设过程未能完全依照规划许可进行;
该房屋的合法权益来源证明文件存在缺失或者失效;
购房者申请过户登记时所提交的信息与房地产登记簿上的记录存在矛盾;
以及房屋已经被政府依法征收或没收的情况;
此外,如果房屋处于被
司法机关查封的状态,那么在此期间也不能进行过户登记。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
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