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保人员完成在新就业地点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设立基本养老保险联系以及缴纳费用之后,应该由用人单位或者是该参保人员向新的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一份详细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申请书。
对于具有本市户口、年逾十八周岁的参保人员来说,以下情况满足其一者,便可自行前往社保个人缴费窗口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1)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工作的人员;
(2)前往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
《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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