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期限的常规设置如下:
商业设施用地(例如购物中心、酒店等)的使用期通常设定在40年左右;
工业用地(如工厂、物流园区等)以及公用设施用地(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博物馆等)的使用期通常设定为50年;
而对于居民住宅用地而言,其使用到期日则一般规定为70年。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何种类型的土地使用,城市规划与发展政策中有关娱乐用地的相关规定中,均明确规定其国内各地统一适用的土地使用寿命仅为4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