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贷款过程中,不法分子可能会以各种名义向申请人索取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费用,从而制造虚假的银行交易记录,使申请人看似已成功获取所需的贷款金额,进而无理地判定申请人存在违约行为,并要求其立即归还虚构的巨额借款。
此类行为正是典型的“套路贷”犯罪手法,涉及到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严重罪行。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