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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怎样赔偿

土地怎样赔偿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5-13 12:40:25 已帮助19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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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怎样赔偿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涉及到的征收农用土地事宜,其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区域特点和实际情况,通过制订与公开区域性综合性基准地价这一方式得以明确。
在此过程中,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环境状况、土地产出价值、土地区位优势、市场土地供需关系、区域内人口数量及其变动趋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是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的基本原则。
同时,为了确保该价格体系能够及时反映市场变化,至少应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发布。
至于征收农用土地之外的其他类型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相关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其中涉及到的农村村民住宅问题,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得到切实改善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村村民的个人意愿,采用重新分配宅基地建设新房、提供安置房或直接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为他们提供公平且合理的补偿方案。
此外,还应对因征收而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等相关费用进行全面补偿,以保证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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