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安置房是否能够独立核算这个问题,我们在这里明确地告诉您,答案是肯定的。
只要您所购置的谢迁安置房已经成功领取到了房产所有权证,那么此类住房完全可以像普通商品房一样自由买卖交易。
在买卖双方达成协议之时,即使此时房子尚未获得产权证明,但是如果在日后产生纠纷的时候,发现此房已经获取了产权证,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将这样的买卖行为视为合法有效,并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加以维护和解决(如进行法庭诉讼等)。
关于违法征地维权方面,以下几种方式供您参考:
首先,您可以尝试前往当地土地管理机构进行举报;
其次,如果您选择网络渠道,可以将心中的不满和愤怒寄往国土资源部举报邮箱;
接着,我们提倡您寻找媒体的帮助,让更多人了解到这起不公的事件;
除上述几种渠道外,您还可以向此次征地活动的主体或上级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诉,虽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这种方法可能并不奏效,因为政府部门并不会对此有所回应。
最后一种方式便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