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将被认定为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触犯此项罪名后,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首先,若违法销售行为情节严重,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支付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价款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如果情节更为严重者,将遭受三至七年有期徒刑的刑期惩罚,同样需要缴纳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在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所谓的“情节严重”主要描述了以下几种情况:
(1)非法转让或倒卖基本农田超过五亩以上;
(2)非法转让或倒卖除基本农田外的耕地面积超过十亩以上;
(3)非法转让或倒卖其他类型土地的总面积超过二十亩以上;
(4)获取非法利润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以及(5)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的规模接近前述标准,且涉及到其他不良情节的,例如曾经因为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受到过行政处罚,亦或是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等。
至于“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1)非法转让或倒卖基本农田超过十亩以上;
(2)非法转让或倒卖除基本农田外的耕地面积超过二十亩以上;
(3)非法转让或倒卖其他类型土地的总面积超过四十亩以上;
(4)获取非法利润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
以及(5)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的规模接近前述标准,且涉及到其他不良情节,例如对社会产生了重大危害等。《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