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无效合同,乃是指该合同虽已依法成立,然而却由于其关键要素严重不足,以致无法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给予其应有的法律约束力。
在此过程中,无效合同可能出现如下几种情况:
首先,当合同的缔结主体存在资格瑕疵时,便会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若合同的缔结方存在恶意串通行为,意图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此类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再者,如果合同的缔结基于虚假的意思表示,亦即并非当事人内心真正的意愿,那么这类合同同样会被判定为无效;
此外,当合同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或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时,也会导致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