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妇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其次是体现对子女权益以及女性权益的充分关注与保护;
再者,有利于双方的生活便利性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禁止任何人无限制地滥用自己所享有的权利,这一点也是必须遵守的准则;
最后,如果某位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因共同生活而被消耗、损坏或丧失,那么另一方将无需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