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已经建立起抚养关系,则他们可被视为顺位继承人参与传承遗产。
然而,若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出现继子女未曾尽到对继父母赡养责任的情况,则应有可能选择不进行或少部分遗产的分配。
赡养,即指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对老年人群体承担经济供给、日常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抚慰等方面的义务,同时关注老年人在生活中的特殊需求。
《民法典》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