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妇妊娠期间若选择解除婚姻关系,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额外的经济补偿权利。
然而,如果在缔结本次婚姻关系过程中出现了某一方存在如下过错行为的情况,那么无过错的另一方可据此向法院请求获取离婚损害赔偿:
①重婚行为;
②与他人保持非正常夫妻生活状态;
③对配偶进行家庭暴力或虐待;
④遗弃家庭成员;
⑤存在其他严重违反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