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的裁决依据如下:
若所涉儿童年龄尚不足两岁,应当遵循普遍适用的原则,即应交由其母亲亲自抚育,反之则为女方抚养孩童;
当所涉未成年人年满两岁后,司法机构首先会考察当事人双方的观点意愿是否一致,若未能达成共识,接下来便将依据具体案情和双方面临之实况,从维护子女身心健康、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角度出发,进行公正合理的判断与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