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人实施了非法邮寄枪支的行为且构成犯罪既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被依法判处为期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而如若情节恶劣,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这里所称的“非法邮寄”是指行为人企图逃避海关监管,通过邮局向外界输送枪支、弹药以及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
具体内容可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因严重违反相关规定,以非法手段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及爆炸物等危险品的,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即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此外,对于那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具有毒害性、放射性以及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从而威胁到公共安全的行为,也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同时,如果是单位实施了上述两种罪行,那么不仅要对该单位进行罚金处罚,而且还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同样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