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第73条之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其缓刑考察期限应为原定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得低于二个月;
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则其缓刑考验期限需在原定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且最低不少于一年。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缓刑的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缓刑犯人须接受社区矫正在内的监管,但如在此期间内违反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了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者,将被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