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的例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签署的此类合同;
其次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未征得法定代理人明确同意下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再者是通过欺诈手段达成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这种合同会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
此外,通过胁迫方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样可能对国家利益构成威胁;
乘人之危而签订的合同也属于无效范畴;
最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那么他们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
另外,若当事人之间并未签订书面形式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且缺乏相关证据支持,则该类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