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由集体建设所占用土地修建而成之房屋而导致的签订协议行为的法律效力,应作如下阐述:
当双方当事人就租赁此房屋的具体事宜达成共识之际,该租赁协议自即刻起便成功建立起来;
通常情况下,经由双方共同签字及加盖公章的日期被视为是协议正式生效的时间点。
一旦双方完成了上述步骤,该租赁协议便立即具备了法律约束力,并受到国家法律的全面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租赁协议的生效并不依赖于任何形式的登记手续,无论是否已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都不会对其法律效力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