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破裂、夫妇双方决定离婚之时,可以依法申索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况包括如下几点:
有婚姻关系的人存在重婚行为;
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她人持续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存在对另一半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
以及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遗弃等恶劣行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建立在离婚这一前提之上,若未发生离婚事件,则无法单独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一方必须为无过错方,并且仅能向其配偶提出索赔请求,而非第三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