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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04 17:30:04 已帮助18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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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夫妻关系破裂、夫妇双方决定离婚之时,可以依法申索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况包括如下几点:
有婚姻关系的人存在重婚行为;
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她人持续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存在对另一半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
以及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遗弃等恶劣行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建立在离婚这一前提之上,若未发生离婚事件,则无法单独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一方必须为无过错方,并且仅能向其配偶提出索赔请求,而非第三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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