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如果男方出资购买房屋并将其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离婚之后如何确定房屋的分配问题呢?若该房屋为男方在结婚前自行购买,且仅将所有权人登记为女方姓名,则离婚时该房屋应归属女方所有。
这是由于这种情况可以被视为男方向女方进行的不动产赠送,因此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范畴。
反之,如果男方是在结婚后购买的房屋,并且仅将所有权人登记为女方姓名,那么该房屋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