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租赁的实践中,若合同双方按照协议明确规定了押金即为违约金的话,那么承租方有权利依据此规定从所支付的押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然而,若双方并未就押金的性质作出明确约定,则出租方应将押金全额退还给承租方,同时还需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向对方支付赔偿。
当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进行调整和增加;
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范围,同样也可由上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适度的降低。
若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违约金事项,则违约方需要按照实际产生的损失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