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夫妻之间分居长达多久时间,其都无法构成自动离婚的情况。
实际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方式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可选择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进而由该机构收回并注销结婚证件,同时发放离婚证明。
其次,经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亦可视为实现解婚的途径,具体而言便是通过司法程序来解除人们在法律层面上的婚姻关系。
最后来说,这种情况算是比较特殊的,即当一方配偶不幸离世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裁决宣判死亡的话,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就会因此自然而然地终止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