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乃指赠与人自愿无私地将其全部或部分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而后者明确同意并表示接受之合约。
然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至受赠人之前,其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然需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适用上述规则: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根据法律规定不可撤销的带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色彩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