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房屋办理房产证书所涉及的各项税费,详细介绍如下:
1、对于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且其成交单价低于每平方4600元者,须缴纳的契税为房屋成交总价的1.5%;
若未能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则需按房屋成交总价的3%进行缴纳税款。
2、办理房产证书所需支付的劳务费用为每平方米3元人民币。
3、办理房产证书所需缴纳的登记费用因房屋面积而异。
如拆迁房屋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则需缴纳90元登记费用;
若拆迁房屋面积在100至200平方米之间,则需缴纳100元登记费用;
随着拆迁房屋面积每增加100平方米,登记费用将额外增加10元。
4、拆迁房屋的测绘费用根据房屋面积大小而定。
例如,拆迁房屋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时,需缴纳80元测绘费用;
拆迁房屋面积在50至100平方米之间时,需缴纳120元测绘费用;
拆迁房屋面积在101至200平方米之间时,需缴纳160元测绘费用;
拆迁房屋面积在201至300平方米之间时,需缴纳200元测绘费用。
5、办理房产证书还需缴纳印花税,税率为房屋成交总价的0.0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