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广大的农民群众集体。
2、在我国农村以及城市郊区所涉及到的土地,除了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其余皆属农民集体所有;
其中包括宅基地、自留地及自留山等任意资源。
3、在我国,国有土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将依法定程序进行分配或指定使用对象。
这些单位或个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必须承担起保护、管理并合理利用该土地的相应责任与义务。
4、我国实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登记制度,这一过程遵循了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要求。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