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工作实施期间,开发商对于被判定为违章建筑的实施拆除时并不提供补偿。
若有关人士对该行政部门所确定的建筑物是否属于非法建筑以及他们对非法建造物的最终处理方式表示不满,那么他便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复议,同时也有权直接向上诉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应该注意的是,在这个司法程序尚未完成之前,任何关于征收补偿的决定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