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如未经审批而先行建造的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违建项目。
然而,政府部门并不会采取强制拆毁措施,但是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来执行拆除工作。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土地的历史使用状况及现况,如果该房屋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以及相关用地政策,则应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并进行相应的产权登记和发放证书。
《土地管理法》第62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